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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师范学院关于进一步规范办理有关 外事材料手续的通知
2022-07-01 15:43  

各学院、各部门:

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高效外事部门办理有关材料手续的通知》(黔教办外函【2019】137号)要求,为更好地为我校广大教师因公出国赴港澳及因公赴台、出国(境)读博、举办国际会议、邀请国境外专家来校交流等做好服务和指导工作,进一步规范关外事事项申报手续的办理,增强申报程序的规范性、准确性、实效性,请各学院、部门、科研教辅机构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执行,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因公出国、赴港澳出访任务申报所需要求

(一)严格执行应邀出访规定,禁止通过中介联系或出具邀请函,确保邀请函真实有效。

(二)严格落实申报任务时限要求。原则上出国任务申请人或团组向对外交流合作处递交申请应预留50个工作日。(注:预留时间含省教育厅和省外事办的审批时限15个工作日,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及上党委会和申报材料准备时间,不含签证办理时间),预留工作日以完整提交申报材料当日起算。如因工作日预留不足导致申报材料不能如期上报,自行承担责任。

(三)严格执行各类别申报程序(见附件1和附件2)

二、因公赴台交流所需要求

(一)严格按照每年年初向省教育厅、省台办申报的赴台计划执行,原则上不受理计划外因公赴台交流事项,确因特殊情况需要安排计划外因公赴台交流任务的,应充分说明理由,原则上在本年度计划总量中调剂安排。

(二) 严格落实申报任务时限要求。原则上赴台任务申请人或团组向对外交流合作处递交申请应预留70个工作日。(注:预留时间含省教育厅和省台湾事务办公室的审批时限35个工作日,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及上党委会和申报材料准备时间、台办批复后通行证及签注办理时间3个工作日),预留工作日以完整提交申报材料当日起算。如因工作日预留不足导致申报材料不能如期上报,自行承担责任。

(三)严格执行申报程序(见附件3)

三、个人申请出国(境)读博所需要求

(一)申请人取得所在学院(部门)以及人事处的同意后,自行申请国(境)外高校;

(二)申请人取得国(境)外高校的录取信后,填写《贵州师范学院教师出国(境)读博申请表》(见附件4),并按要求签字盖章。将录取信、《贵州师范学院教师出国(境)读博申请表》以及学院(部门)同意出访的党政联席会议纪要一并交至对外交流合作处;

(三)对外交流合作处收到上述材料后于3个工作日内向校领导汇报,提交党委会申请,并做好党委会相关材料准备工作。

(四)申请人确定出国(境)日期后,需提前至少10个工作日联系对外交流合作处,参加行前培训。

、举办国际会议及来黔交流访问所需要求

(一)举办国际会议(线上线下)

   1.我校申请主办、承办及协办的与会外宾来自3个或3个以上国家和地区(不含港、澳、台)的国际会议(论坛、研讨会、报告会、交流会等都属于国际会议),须严格按照外事管理规定,应至少在举办会议前7个月报学校对外交流合作处。对外交流合作处须在举办会议前6个月报省教育厅。

2.举办国际会议必须事前请示,事后请示不予受理。未经请示举办国际会议,自行承担责任。请示须有以下文字表述:我学院或部门已对此次国际会议主旨报告、分组学术报告等的主题、内容进行了审核,现申请承办国际会议,并严格按照召开国际会议相关文件规定要求和程序举办此次会议。  

   3.严格执行申报程序(见附件5

(二)邀请国境外专家来校交流(线上线下)

1.各学院或部门作为主邀单位邀请国境外专家、师生来校交流访问须预留30个工作日报到学校对外交流合作处。对外交流合作处须预留15个工作日报省教育厅。如因工作日预留不足导致来访材料不能如期办理,自行承担责任。

2.涉及举办涉外讲座或学术交流活动等需要事前来文报告,事后报告不予受理。报告须有一下文字表述:我学院或部门已对该讲座或学术交流活动的主题、内容进行了审核,现申请举办讲座或学术交流活动,并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规定要求和程序举办此次讲座或学术交流活动。

3.严格执行申报程序(见附件6)

、做好因工作出国赴港澳及因公赴台、出国(境)读博人员的服务管理工作

  (一)严格按照因公出国(境)及因公赴台管理有关规定认真选派出访人员,对其资格进行初审查,对材料和出访目的与必要性进行初审核,确保出访时效性及所选出访人员具备良好的思想品德、政治素养。

  (二)在出访人员选定后,合理安排其工作及学习,确保按期出访,并协助办理相关出访手续,加强出访人员身心健康及行前安全教育,出后,派员学院或部门应加强联系,及时掌握出访人员的出访情况。

  (三)因公出国(境)及因公赴台人员出访,需要到学校开展因公出国(境)及因公赴台人员行前培训,并在承诺书上签字。

 (四)请各学院、有关部门每季度25号前将《举办国际会议及国(境)外来访交流活动台账》(附件7)和《参加国际会议及开展涉外会议活动台账》(附件8)报送对外交流合作处。


附件:1.《贵州师范学院教职工因公出国、赴港澳任务申报程序》

     2.《贵州师范学院教师国家留学基金委项目出访申报程序》

   3.《贵州师范学院教职工赴台申报程序》

4.《贵州师范学院教师出国(境)读博申请表》

5.《贵州师范学院举办或参加(线上线下)国际会议申报程序》

   6.《贵州师范学院邀请国外专家、师生来校交流(线上线下)申报程序》

     7.《举办国际会议及国(境)外来访交流活动台账》

     8.《参加国际会议及开展涉外会议活动台账》



贵州师范学院

                                 2022年6月20日

(联系人:万艺林、徐安媞、向晨晖 咨询电话:0851-86277445)



附件【附件1 贵州师范学院因公出国、赴港澳任务申报程序.docx已下载
附件【附件6 贵州师范学院邀请国(境)外专家来校交流(线上线下)申报程序.docx已下载
附件【附件8:参加国际会议及开展涉外会议活动台账.xlsx已下载
附件【附件2 贵州师范学院教师国家留学基金委项目出访申报程序.docx已下载
附件【附件5贵州师范学院举办或参加(线上线下)国际会议申报程序.docx已下载
附件【附件4贵州师范学院教师出国(境)读博申请表.docx已下载
附件【附件7:举办国际会议及国(境)外来访交流活动台账.xlsx已下载
附件【附件3 贵州师范学院赴台申报程序.doc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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