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首页 | 部门简介 | 办事指南 | 国际交流 | 港澳台事务 | 政策法规 | 资料下载 | 党建思政 | English 
   
当前位置: 本站首页>>部门简介>>部门职责
 

 
贵州师范学院对外交流合作处工作职责

对外交流合作处是学校国际、国内交流与合作归口管理的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责如下:

一、国际交流与合作

1、负责国际合作项目的审核、报批与管理;

2、负责长短期外籍专家的聘请、审核、报批与管理;

3、负责留学生的招生、报批与管理;

4、负责中外学术文化交流活动的审核与协助申报;

5、负责与港澳台地区交流与合作活动的审核与申报;

6、负责公派留学、短期出访以及出席国际会议人员的审核与申报。

二、国内交流与合作

1、负责国内合作办学项目的审核、协助报批与管理;

2、建立与保持学校与国内大学的交流与合作关系,协助相关单位做好校际合作项目的协议签订、沟通协调工作,并对合作项目的实施与运转进行跟踪管理;

3、建立与保持学校与地方政府的交流与合作关系,协助相关单位做好合作项目的协议签订、沟通协调工作,并对合作项目的实施与运转进行跟踪管理;

4、建立与保持学校与企业的交流与合作关系,协助相关单位做好合作项目的协议签订、沟通协调工作,并对合作项目的实施与运转进行跟踪管理。

三、综合职能

1、负责相关国内外交流与合作项目的常规维护与管理;

2、和相关单位一起做好校外来访的接待活动;

3、建立和管理相关工作档案;

4、及时向学校及上级部门报送对外合作交流信息;

5、承办上级部门和学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对外交流合作处处长岗位职责

1、主持对外交流合作处全面工作。

2、负责建立健全对外交流合作处各项工作制度,定期召集会议调研、讨论工作中遇到的各类问题并作出决定。

3、检查各项工作落实情况,加强对本处人员的考察、培养。

4、把好文字材料、统计报表的审签关,管好处财务。

5、定期向校领导汇报工作并通报对外交流合作工作的有关信息。

6、做好与上级部门的工作联系,负责与校内外各有关部门的协调工作。

7、做好调查研究,接待和处理来信来访。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对外交流合作处副处长岗位职责

1、协助处长分管国际、国内交流与合作工作。

2、协助处长建立健全对外交流合作处各项工作制度。

3、对分管的工作中的一些重要问题,及时向处长通报情况并提出建议。

4、工作中认为有必要时,建议召开处务会。

5、做好调查研究、接待和处理来信来访。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读取内容中,请等待...
版权所有:贵州师范学院 对外交流合作处 邮政编码:550018
贵州省贵阳市乌当区高新路115号 黔ICP备110031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