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贵州省“千人留学计划”项目及贵州省外国留学生奖学金项目申报工作的有关通知》相关要求及精神,我校拟于今年秋学期重新启动学生赴台湾交流学习项目。按照学校实际情况和最新要求,对外交流合作处通过与台湾优质合作学校洽谈、聚焦相应学院及专业等前期准备工作,拟选出以下两所台湾合作院校与我校四个学院开展我校首批重启赴台湾交换生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对象:(年级不限)
(一)台湾中原大学:拟选派我校化学与材料学院相关专业学生5名、物理与电子科学学院相关专业学生5名;
(二)台湾弘光科技大学:拟选派我校教育科学学院学前教育专业学生5名,体育学院相关专业学生5名。
两所台湾学校简介及专业请见《2023年秋季台湾相关学校简介与专业一览表(附件1)》。
二、选拔条件:
(一)政治素质高,热爱祖国,品德优良,具有较强的进取心和责任感;
(二)符合台湾合作院校规定的申请条件,学习成绩优良,具有较强语言表达能力(未受过校、院级处分,专业课不能有补考);
(三)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适应能力,能圆满完成台湾学习任务;
(四)具有一定的经济能力,能满足在台湾学习和生活的基本要求。
三、选拔程序:
(一) 学生在申请前须结合所学专业选择适合的学校,按要求填写《2023年秋学期赴台湾地区短期交流学习项目学生申请表(附件3)》,并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含学院领导的推荐意见及学院公章),时间为2023年4月26日至5月5日;
(二)学院根据选拔要求进行初选,学院初审后将《2023年秋学期赴台湾地区短期交流学习项目学生申请表(附件3)》、《各学院推荐学生赴台交流统计表(附件4)》(含学院领导推荐意见及学院盖章)报送至对外交流合作处,截止时间为2023年5月6日;
(三)其余申请材料根据《教育厅千人留学计划选派办法》、高校录取名额下达后另行通知。
四、项目相关内容:
(一)交换时间:2023年9月至2024年1月,交换学习为一个学期。(具体时间按台湾各校安排执行)
(二)学籍和成绩管理:交换学生在台湾学习期间仍然具有我校正式学籍,应按照双方学校的商定完成相关课程的学习并取得合格成绩,其课程考核成绩和鉴定将进入该生的成绩和学籍档案。
(三)费用说明:两所高校费用存在差异,具体费用及减免情况请参见《2023年秋台湾两所高校交换生费用一览表(附件2)》;我校将根据学生在台学习和返校后表现,拟向教育厅争取“千人留学计划奖学金”和学校1:1配套资助经费。
请以上相关学院认真做好宣传选派工作,动员符合条件的学生报名,协助学生准备相关材料,以促进我校2023年秋学期赴台湾两所大学选拔派出工作顺利进行。
(联系人:徐安媞 电话0851-86277445 信息楼1215室)
附件:1.2023年秋季台湾相关学校简介与专业一览表
2.2023年秋台湾两所高校交换生费用一览表
3.2023年秋学期赴台湾地区短期交流学习项目学生申请表
4.各学院推荐学生赴台交流统计表
对外交流合作处
2023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