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动“2016年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的
通 知
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启动“2016年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的通知》(黔教办函〔2016〕20号),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请申报人员登录国家留学基金委网站(www.csc.edu.cn)查阅具体申报项目规定的申请条件。
二、申请办法:
(一)提出申请。
申请人向所在部门、学院提出申请,填写《2016年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推荐表》(附件1)。(含部门或学院领导意见、签字以及部门或学院公章)
(二)网上报名。
申请人于2016年4月1日-4月15日期间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网上填报申请表时,请按填表要求逐项填写,并检查无误后网上提交并打印(请在受理机构下拉菜单中选择“贵州省教育厅”)。
(三)提交纸质申请材料。
申请人须用A4纸规格准备申请材料,所有申请材料需提交一式3份,其中原件1份,复印件2份,每份材料均需粘贴照片,并加盖骑缝章。
《单位推荐意见表》由网上报名系统自动生成,(单位推荐意见需提交word电子版),并加盖公章。
申请人须于2016年4月15日前将《2016年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推荐表》以及所有的申请材料递交至对外交流合作处,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1、2016年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推荐表
2、《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启动“2016年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的通知》
对外交流合作处
2016年3月4日
(联系人:杨晓含 85815957)